在申请注册组合商标前,一定要注意对商标的文字和图形采取保密措施,以免商标被他人抢注。
比如,我们在注册商标前应尽量避免通过网络、销售、商务谈判等方式公开使用商标,在委托他人设计商标时也应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商标创意外泄。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前,仔细再了解一下上述规定,尽力让商标避开上面提到的情况,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对商标进行近似查询,看看商标在即将注册的类别里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在确定申请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不存在近似或相同的情况后,再提交注册申请。
在申请注册组合商标时,最好将文字、图形分开注册,从而降低注册失败的风险。因为,如果将文字和图形组合在一起注册,商标局在审查时只要发现任何一部分不符合规定,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
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的3个月里,随时有可能被他人提异议。商标一旦被提异议,商标申请人如果未能及时拿出相应证据证明商标的合法性,该商标就会被驳回,不予注册。所以,建议商标申请人能借助靠谱的代理机构,积极应对商标异议。
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申请人具备丰富的商标注册知识和经验,一般人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学会如何申请注册商标的。为了提高注册成功的概率,我们可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避免因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