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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怎么办?
作者:admin 时间:2026-09-08
餐饮服务商标被“撤三”时,建议提供的分类证据及具体材料(证据均需体现商标名称及时间)。

一、线下门店实际使用证据(核心证据)
门店外观与内部环境:带有清晰商标标识的门店门头、灯箱、前台背景墙、店内装修的清晰照片或视频(需体现时间,如带有当日日期的报纸或小票同框)。
服务载体:带有商标标识的菜单、价目表、杯套、打包袋、工作服、工牌的实物照片。
实际经营记录:门店收银小票、团购订单、充值消费记录、门店对公收款截图。
门店合规与运营:门店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装修合同及发票、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

二、线上平台与广告宣传证据(核心证据)
线上店铺展示:美团、大众点评、饿了么等平台的店铺首页截图、服务项目列表截图、客户评价截图(评价中提及商标更佳)、订单记录截图(需体现店铺名称和商标)。
线上推广记录:微信公众号、抖音、小红书等平台的推广截图(需体现发布时间、商标标识及推广内容)。
广告宣传材料:带有商标的线下传单、海报、易拉宝的实物照片,或线上广告投放合同及付款发票。

三、交易与合同证据(核心证据)
服务发票/收据:餐饮服务费发票(需体现商标名称、具体服务内容,如“XX商标餐饮服务费”)及对应的银行支付凭证。
服务合同/协议:餐饮服务协议、婚宴协议、合作协议书(需体现商标标识、服务内容、时间,且最好有双方签章及实际履行痕迹)。
授权与许可证据(如涉及加盟或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需明确许可范围、期限)、商标许可备案通知书、加盟费/品牌使用费转账凭证、被许可方(加盟店)的实际使用证据(如加盟店收银小票、门头照片等,需形成“许可+实际使用”的闭环)。

四、辅助与佐证证据
媒体报道:客观报道门店或餐饮服务的新闻、软文。
荣誉资质:使用该商标的餐饮服务所获的奖状、证书等。
其他:行业协会证明、员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

关键注意事项(避坑指南):
时间范围严格匹配:所有证据必须发生在“撤三”申请日往前推的三年内,避免使用过早或过晚的证据,避免“临时抱佛脚”集中提交最后几个月的证据。
商标标识清晰:证据中必须清晰显示涉案商标的标识,不能仅显示公司名或模糊不清。
服务范围匹配:证据必须证明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小项”严格对应。
形成证据链:单一证据(如仅提供一张发票或仅提供一张照片)证明力较弱,建议提供“时间+地点+商标+服务”相互印证的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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