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简单说就是:别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你认为这个商标侵犯了你的在先权利,或者它不该被注册,你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意见”。 它通常发生在商标初审公告后的异议期内。 比如,对方商标和你的品牌太像、抢注你的品牌名、侵犯你的著作权或字号权,都可能成为异议理由。 不过,商标异议不是“随便提一句反对”,而是需要提交:异议理由、权利证据、商标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等材料。